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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字的“十四检”报告透露哪些新信号
时间:2016-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0日,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相隔五年才开一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次会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思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是各级检察机关下一步推进工作发展的重要遵循。检察君认真听会,总结出“十四检”会议对检察机关未来五年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绝对独家,与您分享。会议信息量丰富,实践指导意义强,值得每一位检察干警乃至所有法律工作者重点关注。

  

  一、“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四总”方针

  

  置身于我国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检察事业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未来五年,检察工作该怎么推进??简言之,做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要明确“四总”。

  (一)总依据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检察工作既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重要保障力量。新时期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和落脚点都要围绕这个大局来展开。

  (二)总任务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大任务”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

  (三)总布局

  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一体建设:

  “三大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分工协作、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整体框架。

  (四)总要求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三个强化”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确定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方向,是检察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全体检察人员集体智慧的结晶,必须长期坚持。

  

  二、聚焦经济领域和网络空间,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 

  

  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都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特别是重视打击经济、网络犯罪,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服务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公开宣判。 

  

  1、紧盯经济领域风险聚集上升趋势,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

  

  

 

  ●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 

  ●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

  ●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处检察官在讨论案件。

  

  2、要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安全。

  

 

  

  

 

  ● 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犯罪。 

  ● 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干警来到辖区制造无人飞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服务。 

  

  

 

  各级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撑起坚实的法治护盾。具体而言: 

  ●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 严肃查办和预防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支持政策落实、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领域的职务犯罪。 

  ● 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政策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四、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保障开放发展 

  

  

  

  

 

  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大格局,也面临着多方面风险,各级检察机关要有所作为,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开放发展。

  ● 依法惩治涉外贸易往来、直接投资、产业合作等领域犯罪,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和利益。 

  ● 积极参与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 

  ● 积极为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区和对外经贸等提供法律服务,平等保护内外资合法权益。 

  ● 深化国际司法交流,重点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司法协助和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司法交流协作和司法互助。 

  

  五、惩防并举、内外统筹,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 

  

  

  

  

 

  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势头,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 保持“打虎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四类职务犯罪—— 

  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突出查办破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 

  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突出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 

  ● 侦查信息技术应用。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侦查与预防分工协作、紧密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模式。 

  ● 拓展发现、查缉犯罪嫌疑人和腐败资产渠道。 

  

  

  

  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侦查监督业务竞赛。 

  

  

 

  检察监督体系是检察机关在党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制度体系,包括法律监督各领域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以侦查监督、公诉、死刑复核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部署,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 

  ●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 

  ●坚持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检察制度,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七、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2014年12月26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

  各级检察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扎实稳步开展起来。 

  

  

 

  曹建明检察长曾多次强调规范司法,并深刻指出:“规范司法关键在基层,如果基层严不起来,规范司法就是一句空话。”各级检察机关要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 

  ●制定司法规范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案管部门同办案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分工协作,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全员行动的常态化规范司法工作机制。 

  ●加强规范司法理念教育,充分运用专项整治经验,持续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修订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基本规范,形成全覆盖、精细化的司法办案制度体系。 

  ●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检察官惩戒制度,明确司法管理权限并建立全程留痕制度。 

  ●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 

  ●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进案件质量过程控制和案后评查,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促进管理监督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 

  

  

 

  八、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打造智慧检务   

  

  

  

  

 

  “十三五”期间,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具体包括: 

  ●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建成覆盖四级检察院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 

  ●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建设异地灾备中心。最高检、省级院和有条件的市级院建设检务云平台。 

  ●创新信息化运维管理模式,建立自主研发运维团队。建设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管理平台。 

  

  

 

  九、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作为重要基础工作,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最广泛的理解支持。 

  ●要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创新检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 

  ●要遵循司法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大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 

  ●要加强检察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联通互动,培育扶植优秀检察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 

  ●要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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