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
应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人,同比上升35.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8人,同比上升33.3%,不捕率25.81%,同比减少0.21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54人,同比上升107.69%;决定不起诉6人,同比持平,不起诉率10%,同比减少0.34个百分点。
已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0%。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7件,同比上升133.3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7件,占监督数的100%,同比净增。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同比持平;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人,同比持平。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件次,同比上升66.67%,已纠正2件次,监督采纳率40%,同比减少60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比净增,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同比净增。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人,同比净增,同期已纠正1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净增。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下降50%。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行政类案件17件,同比上升466.7%;民事类案件2件,同比净增。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2件,全部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3.3%。
从办案领域来看,生态环境领域6件,占31.6%,资源保护领域1件,占5.3%,其他领域12件,占63.1%。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同比净增。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2次,同比净增;帮助教育2次,同比净增;引入社会力量2次,同比净增。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1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件,同比净增,实际救助2人,同比净增。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逮捕2人,同比净增。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4件,同比持平。检察长办理8件,占18.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6件,占81.8%。
1至3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6件,占81.8%,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公益诉讼检察类8件,占18.2%,同比上升33.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