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按照“品质检察、特色检察、能动检察、清廉检察”的工作思路,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做到以核心数据为抓手、以亮点工作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审查逮捕。2022年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件8人,共批准逮捕6件12人(含去年受理今年审结逮捕1件5人),不批准逮捕3人(含去年受理今年审结不捕2人)。
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给类犯罪55件98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5件48人;决定不起诉15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47件6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3.85%。决定起诉48人,不起诉11人。有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61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件,同期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件,占立案(撤案)监督数的25%。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件次,已纠正1件次,纠正率33.33%。
4.刑事抗诉。共提出抗诉1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次,已纠正1件次,纠正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1至3月,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人,已纠正2人,占同期提出纠正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人,已纠正5人,占提出数的100%。核查纠正脱管1人、漏管1人。
二、民事检察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受理1件,息诉、撤回监督申请1件。
(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调查核实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民事支持起诉
受理14件,支持起诉14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2件。
三、行政检察
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调查核实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受理和立案
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10件,其中行政10件。立案10件,占受理总数的100%,其中行政立案10件。
(二)诉前程序
诉前程序1件,全部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或履行职责案件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
(一)受理
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指未成年人犯罪和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2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人。
(二)逮捕和起诉
审结时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
(三)不捕和不诉
不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人。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
(四)未检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主动开展社会调查7次,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10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
(一)信访情况
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6件。其中受理非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1件,审查结案1件。
(二)司法救助情况
受理司法救助2件,提起司法救助2件,实际救助人数2人。
六、入额院领导办案和列席审委会情况
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6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5件,占32.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1件,占67.4%。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0件,占65.2%;公益诉讼检察类15件,占32.6%;案件管理业务类1件,占2.17%。
1至3月,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