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筑牢基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应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组织干警前往应县第四中学及清宁公园开展“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以检察之力守护国家安全、护航平安建设。



在应县第四中学,干警杜俊雨围绕国家安全基本常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相关罪名、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三大内容开展专题宣讲,用深入浅出的讲解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厚植国家安全意识。
第三检察部主任徐喜英为同学们发放宣传手册,并现场解答法律疑问,让法治理念浸润校园。


校园宣讲结束后,在我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秀芬的带领下,干警们前往清宁公园,通过发放、张贴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细致解读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与公民法定义务,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国家安全建设,提升安全防范与法治意识。





此次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效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会,切实增强了青少年与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取得了良好普法效果。下一步,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担当筑牢基层国家安全法治屏障,为辖区安全稳定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