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多赢,7月30日上午,应县人民检察院就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进行不公开听证。
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监护人、值班律师、被害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团县委、关工委相关人员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苏俊明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拟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会各方各自充分发表了看法意见并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及其法定代理人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方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体现,也体现了接受社会监督、司法公正规范的工作要求。
听证会全程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作了隐匿,只就案情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