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应县人民检察院喜获“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889个)
2019年,应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培育优良检察文化、提升机关文明氛围、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为理念,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三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是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这一荣誉凝聚了我院全体干警的辛勤汗水和文明梦想。我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为山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