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应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刑检部门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习会由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子峰主讲解析。
两高两部公布《意见》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承书亲自部署转发《意见》全文,工作群干警积极响应。在前期学习了解的基础上,刑检干警自觉组织学习会,由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子峰专题主讲解析《意见》全文,苏主任结合执法司法实践,详细讲解了《意见》全文30条内容,针对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醉驾案件办理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法理剖析解读。干警们互动询问,学习氛围一度高涨,纷纷表态对落实《意见》、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的态度和力度。
在今后的司法办案实践中,应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