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精神,推动法检有效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4月2日上午,应县人民法院与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在县检察院召开。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霍秀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承书出席会议并讲话,“两院”分管业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双方主要领导会签了《应县人民法院 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实施办法》。
与会人员分别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执行、案件办理质效等工作领域展开交流,并达成共识。
应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霍秀锦表示,本次法检工作会商会议标志着应县法检“两院”交流会商机制的正式建立,法检“两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共识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同心同向凝聚共识,依法能动履职,在提高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上下功夫,在协作配合中提升司法质效。法检“两院”要坚持良性互动,在完善机制中巩固会商成果,不断完善同堂培训制度,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深入推进交流成果运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承书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必将深化法检“两院”的协作配合与良性互动、构建新型法检关系、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后,法检“两院”要以今天的交流会商会议为契机,在认识上提高度,在落实上见行动,在协作上求实效,进一步形成共识、统一思想、加强联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法检“两院”在工作上的相互协作、相互衔接、相互交流,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携手打造法检“两院”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