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示》文件要求,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专项工作,以检察之力促进妇女权益保障。
2024年1月,我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围绕损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问题,对县域内多家妇女用工较为集中的较大型超市进行实地走访,摸排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调查发现,县城内多家妇女用工集中的较大型超市存在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交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院以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立案并向被监督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及时将案涉问题整改到位。1月24日上午,我院召开“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日芳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以及妇女用工集中的六家超市负责人受邀参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日芳宣读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就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第三检察部主任徐喜英就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及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涉案用人单位代表表示定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主管部门也做出表态,今后将加强监管,扎实做好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妇女依法享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这是妇女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权益的基础,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妇女劳动提供保障。应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作为,能动履职,持续跟进监督。下一步,我院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大力摸排案件线索,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走深走实。